河南百康化工產(chǎn)品有限公司
主營產(chǎn)品: 食品添加劑
BHA-百康食品抗氧劑-BHA廠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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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名稱:叔丁基對基茴香醚
中文別名:丁基基茴香醚
英文名稱:Butylated hydroxyanisole(BHA)
法定編號(hào):CAS[25013-16-5]
分子式:C11H16O2
分子量:180.25
性狀:白色或微黃色結(jié)晶狀物,熔點(diǎn)4863,沸點(diǎn)264270(98 KPa),高濃度是略有酚味,易溶于乙醇(25 g/100 mL,25)、丙二醇和油脂,不溶于水。BHA對熱穩(wěn)定,在弱堿條件下不易被破壞,與金屬離子作用不著色。
用途:BHA是一種很好的抗氧劑,作食品抗氧劑,能阻礙油脂食品的氧化作用,延緩食品開始敗壞的時(shí)間。其在食品中的比較大用量以脂肪計(jì)不得超過0.2g/kg。其用量為0.02時(shí)比0.01的抗氧效果提高10,當(dāng)用量超過0.02是抗氧化效果反而下降。作化妝品的抗氧化劑時(shí),能對酸類、氫醌、甲硫酸、卵磷脂及硫化二丙酸等起抗氧化作用。亦可作飼料的抗氧劑。
使用量參考
在動(dòng)物油中用量為0.0010.01
植物油,0.0020.02;
焙烤食品,0.010.04;
谷物食品,0.0050.02;
豆?jié){粉,0.001;
精煉油,0.010.1;
糖果、口香糖基用量可達(dá)0.1。
另外如臺(tái)灣省食品添加劑使用范圍及用量標(biāo)準(zhǔn)(1986)規(guī)定:BHA可用于油脂、奶油、干魚、貝類制品及其干制品,其使用量低于0.2 g/kg;用于冷凍魚、貝類及冷凍鯨魚肉的浸漬液,低于1 g/kg;用于口香糖、泡泡糖,低于0.75 g/kg。
FAO/WHO(1984)規(guī)定:BHA用于一般食用油脂,比較大使用量為0.2 g/kg。與二丁基基甲苯合用時(shí),沒食子酸酯、特丁基對苯二酚合用時(shí),沒食子酸不得超過100mg/kg,總量為0.2g/kg;用于人造奶油,單用或與二丁基基甲苯、沒食子酸酯類混合使用時(shí),沒食子酸酯類不得超過100mg/kg。不得用于直接消,也不得用于調(diào)制奶及其制品。
日本規(guī)定:在油脂、奶油中使用低于0.02;魚、貝類冷凍品浸漬液用量低于0.1。